临规案函字〔2017〕第61号(A)
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597号提案的答复
张兆平委员:
您提出的《关于加快推进幼儿园建设工作的建议》的提案收悉,现答复如下:
近年来,学前教育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,各级政府也对幼儿园的建设高度重视。
我局在组织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,根据服务半径对幼儿园进行科学合理布局,合理匡算配建规模,对需配建幼儿园的地块提出明确配建要求。
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和进行居住小区项目审批过程中,我局一直严格执行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》(GB 50180-93)中关于幼儿园配套的千人指标,以及《山东省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的若干意见》(鲁教基发〔2016〕1号)中“新建居住区和旧城改造居住区项目,按照每3000—5000人口设置1所6个班以上规模幼儿园的标准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。规模不足3000人口的居住区,规划部门应进行区域统筹,合理规划幼儿园配建项目”要求,严格按照规范配建幼儿园。同时,对幼儿园的建设规模也按照(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(试行)的通知)(鲁教基字〔2010〕10号)要求审查图纸。
在项目开工建设后,我局加强批后监管,严格放线、验线程序,认真做好日常巡查工作。规划验收时严格把关,凡未按要求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,一律不予验收。
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。
临沂市规划局
2017年6月28日
建议承办分管领导:主玉 责任科室: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科
电话:8224862